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吉首大学2021级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4-05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分流工作,保证民族预科生顺利升入本科专业学习,根据《吉首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预科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监察专员办、招生就业处、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各接收预科生培养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预科生分流的工作方案。

教务处、预科教育学院和各接收预科生培养学院成立预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下,负责制定《预科生分流实施办法》,组织落实预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二、预科分流的基本原则

1、严格资格审查。学生在预科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准予结业后,方可分流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2、严格执行计划分流原则。预科学生分流严格执行学校下达到各学院和专业的分流计划,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流的原则。预科分流按照学生学习成绩(80%)和综合测评(20%)计算综合成绩,分别确定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湖南、湖北、重庆)的预科分流学生必须符合2021年参加高考时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再根据学生个人专业志愿择优分流。对于因综合成绩排名或其它原因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者,则由学校根据下达的专业分流计划内调剂决定其分流的相关专业。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分流的原则。预科分流工作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对预科专业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分流成绩、分流组织程序和分流结果等实行全程公开,相关部门、预科教育学院和各接收预科生培养学院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预科生专业分流的组织工作,确保预科分流公开公平、公正。

三、分流计划确定的主要原则

预科生专业分流计划主要依据下年度学校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和本年度本科专业招生分布情况、预科生培养情况及预科生专业志愿意向情况等几方面综合确定。

四、预科分流的程序和要求

1、5月上旬,学校根据预科分流计划确定的主要原则下达本年度各学院的预科分流计划。

2、5月中下旬,各接收预科生培养学院开展学院专业宣传介绍,预科教育学院和各接收预科生培养学院根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院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各本科专业分流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在学校进行公示。

3、学生结业考试结束、综合测评完成后,预科教育学院公布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和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预科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并依据《预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与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专业分流。

4、分流成绩计算方法:

1全国班:(综合得分=两个学期综合得分之和)

第一学期综合得分=学业成绩总分÷课程门数×80%×40%+综合测评得分÷2×10%;

第二学期综合得分=结业成绩总分÷课程门数×80%×60%+综合测评得分÷2×10%;

2新疆班:(综合得分=前三个学期综合得分+第四学期综合得分);

前三个学期综合得分=三个学期平均分之和÷3×80%×40%+综合测评得分之和÷3÷2×15%;

第四学期综合得分=学业成绩总分÷课程门数×80%×60%+综合测评得分÷2×5%

5、预科教育学院汇总专业分流的具体情况及分流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予以公示。

6预科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吉首大学监察专员办的监督

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文确定预科分流结果,发放本科学习录取通知书。

8、预科专业分流按计划执行后不得变更,确因特殊情况不适应分流专业学习的,本科入学后按《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2021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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