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报考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少数民族聚居地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其录取分数线在省划本科录取控制线下降80分。学生在预科就读期间与在读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
分流原则:
(1)已完成预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
(2)综合测评达到《吉首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各项要求;
(3)依据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按比例确定各专业分流人数;
(4)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及学业成绩,分别采取优生优选、双向选择、推荐协商、统一调配等不同办法进行分流;
(5)学业成绩、综合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分流并作自动退学处理。